合肥城建IC资料图
2月26日晚间,合肥城建(002208.SZ)发布公告,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与合肥市城市发展建设基金的议案》。
基金暂定名为合肥建投城更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城更一号基金”)。城更一号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亿元。
认缴基金的另外四家公司均为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公司,分别为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合肥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资本”)、合肥建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投资”)及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翔投资”),认缴资金额度分别为3.99亿元、100万元、3亿元和2亿元。其中,建投资本为基金管理人。
公告显示,该基金的合伙期限(即基金的存续期)为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0年,其中投资期8年,退出期2年。基金存续期届满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
基金的投资范围涵盖城市更新(含城中村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基金决策最高机构,负责决策项目投资、退出等;投资项目到期后,除按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继续持有项目外,项目应按照投资的相关文件实现退出。根据项目运营情况和盈利要求不同,基金投资项目可通过股东回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
基金在存续期每年按照已投未退出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0.5%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基金管理费;基金投资的单个项目退出时,基金管理人在扣除基金承担的相关费用后,首先向合伙人返还出资成本,其余收回资金原则上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基金清算时的基金财产,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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