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王诗玥 微博发文:大家好我是柳鑫宇,我的INS账号被他人盗取,发布了不实信息,而且目前我的个人微博账号也无法登陆。我和王诗玥现在正在备战训练,在明天就要比赛的关键时刻,出现这种情况,我们非常愤怒。我本人已报警,正在等待警方的后续处理。
此前报道:
2月20日,有网友称,花滑运动员柳鑫宇在国外社交账号自曝违法行为,引发关注。20日中午,其搭档通过微博发布声明称系被恶意盗号,现已报警处理。20日下午,有律师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柳鑫宇的个人隐私信息若非其自愿发布,相关发布人如果还存在捏造事实等行为,则构成了典型的散布隐私、名誉侵权等违法行为,将承担民事赔偿和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柳鑫宇国外社交帐号(图源:网络)
2月20日,花样滑冰运动员柳鑫宇在国外某社交平台账号截图显示“自首强奸未成年、染污国家队经费、贿赂裁判员……”,引发广泛关注。20日上午11时30分许,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其账号已设置为私密账户。
其搭档发布声明(图源:微博)
20日13时许,其搭档冰舞运动员王诗玥在微博上发文称:“柳鑫宇国外社交媒体被恶意盗号,发布内容均不是本人发布,现已报警处理。”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公民名誉权是一种重要人格权,对公民而言,名誉权关乎其人格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也对侵犯名誉权作了具体的规定。”胡磊律师表示,关于柳鑫宇的个人隐私信息一旦是其非自愿发布的,相关发布人如果还存在捏造事实等行为,那么则构成了典型的散布隐私、名誉侵权等违法行为,将承担民事赔偿和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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