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网络传播不雅视频案件,涉案四人被刑事拘留。】
2024年2月14日下午,广州荔湾警方接到报警,称有女子在餐饮店内拍摄并传播不雅视频。
警方迅速介入调查,传唤了相关人员。经查明,曾某(女,40岁)为吸引网络关注,于2月12日17时左右在花地大道某餐饮店包厢内拍摄低俗视频,并通过网络传播给陈某(男,35岁)等人。
陈某为牟利,进一步扩散视频。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曾某、陈某及朱某(男,37岁)、洗某(男,31岁)共四人还涉及多起淫秽视频及图片的拍摄与传播。
目前,警方已立案侦查,四人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刑事拘留。
警方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呼吁网民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上网。对于散布网络谣言、制造网络乱象的行为,警方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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