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日前,记者从湖南临湘市公安局获悉,民警潘洪拦截逃避夜查的驾驶员高某某时,被对方拉住摔进湖中。目前,高某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据2月18日顶端新闻)
交警正在为驾驶员检测酒精含量(图源:临湘公安官方微信)
看了细节,惊心动魄。
事发2月13日,面对检查卡点,酒后驾车的高某某突然弃车逃跑,守候在一旁的民警潘洪立即进行拦截,多次挣脱无果的高某某恼羞成怒大喊着“你要我接受酒精测试,我就和你到水里去”,说着便环抱潘洪,将他摔进湖中。高某某在水中夹着潘洪的脖子,将其往深水区拖行5、6米,甚至一边将潘洪的头往水里按,一边叫嚣“叫你放我一马你不放,我溺死你”。危急时刻,潘洪右手重推高某某面部,双脚蹬踹其腹部,才得以上岸。事后检查发现,潘洪在水中挣脱过程中,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被高某某咬伤,脖子扭伤。经查,高某某当晚与亲友聚餐时有少量饮酒,因觉得自己并未醉酒,便抱着侥幸心理坐上了驾驶位,面对警方设卡检查,因害怕被查出酒驾便做出了逃跑等拒不配合执法的行为。
目前,警方并未公布高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如果高某某是饮酒驾驶,面临的处罚是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酒后驾驶,将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本来就错了,现在加上涉嫌袭警罪,更是错上加错,面临着更严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下,高某某真的是吃不完兜着走。
回想起来,如果高某某饮酒后没有驾驶机动车,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这就表明,喝酒会严重影响人的认知和行为,导致失去判断能力,遇到紧急情况还容易意气用事,从而产生不可控的诸多后果。
节假日期间,正是走亲访友聚餐的高峰期,每到这个时候,也是交警查酒驾最忙碌的时候,谁都不要想着侥幸逃脱。高某某面临的严重后果提醒我们,“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才能保平安。在大年初四发生这样的事情,哪里还有什么过节的团圆和喜庆?而且,此事对他个人和家庭的负面影响是持久且深远的。事情的根源,就在他酒后不该坐上驾驶位。正是“饮酒之祸猛于虎,行车莫拿生命赌”。
亲朋好友应该在阻止酒后驾车中发挥积极作用,一是莫劝他人多饮酒,以免伤身,二是看到亲友酒后驾车的,应该立即加以制止,因为这是对他们最大的爱护。亲友聚餐,喝不喝酒,如何出行,都应该提前安排妥当,以免发生意外。
高某某被刑拘是咎由自取。在此不得不强调,公安民警是法律的捍卫者,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者。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就是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袭警就该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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