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贵州三穗县:6月底前买新房并缴清契税,可补贴契税总额80%

访客 2024-02-12 12:23:21 41754 抢沙发

2月11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购房优惠政策。

具体来看,公积金政策方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县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6个月缴存额的前提下,可申请提取不高于房款总价20%的购房款后,同时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均执行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取消两次公积金购房贷款12个月间隔的限制。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来黔东南州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不受户籍地和工作地限制。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60万元。

商业贷款购房方面,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购房当地县(市)、黔东南高新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积极为其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减轻购房人贷款利息支付压力。

购房补贴方面,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县区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部缴清购房契税的,由县人民政府按其所缴纳契税总额的8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补贴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兑现部门从补贴款中代扣代缴。)在县区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部缴清购房契税的,由县人民政府按其所缴纳契税总额的6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补贴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兑现部门从补贴款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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