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宁德住建”2月9日消息,福建省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支持2024年宁德市春季住房展销会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帮助开发企业去库存,在参加住房展销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的原则上,社会公众在住房展销会期间(2024年2月15日至2月24日),购买商品房【新建商业、办公(公寓)类和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优惠政策,即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每平方米不低于5%的优惠。同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及契税缴纳后,购房人可申请购房补贴,由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受益财政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最高每套不超过3万元。
同时,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宁德市拟取消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限价,更好地吸引房地产企业参与城市建设,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宁德市住建局指出,目前原有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限高政策的福州、泉州和厦门3市已不再执行,由开发企业自行上报备案价格。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吸引房地产企业参与城市建设,参照其他设区市,结合宁德市实际,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限价,不再执行《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的实施意见》(宁建综〔2018〕34号)文件有关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最高限价的规定,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除土地拍卖已有约定外,不再对新开盘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最高价格进行限价。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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