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超市老板崔常亮因防卫过当被判无罪,获国家赔偿2万余元】
西安超市老板崔常亮在一场因菜店被砸引发的冲突中,因防卫过当被判无罪,并获得国家赔偿2万余元。2018年6月30日,崔常亮的姑父菜店被砸,随后崔常亮在自家超市内与涉事人员发生冲突,导致两人受伤。一审法院判决崔常亮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崔常亮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最终改判其无罪。崔常亮随后申请国家赔偿,法院决定支付其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西安超市老板崔常亮正当防卫维权脉络如下:
1. 2018年6月30日:崔常亮的超市内发生了一起滋事事件,有人打砸了崔常亮姑父的菜店12。
2. 同日下午5时13分:滋事者卢某等5人来到崔常亮经营的超市内滋事,崔常亮在防卫过程中致使两人轻伤12。
3. 2018年9月17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崔常亮被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刑拘12。
4. 2019年4月3日:警方侦查终结,再次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崔常亮移送至长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1。
5. 2019年6月11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崔常亮诉杜曲派出所一案,但杜曲派出所未到庭应诉1。
6. 2019年8月7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崔常亮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12。
7. 2021年4月19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崔常亮犯故意伤害罪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12。
8. 2021年7月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12。
9. 2022年2月1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认定崔常亮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12。
10. 2023年9月18日:崔常亮以二审无罪为由,向长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并获得2万余元的国家赔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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