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助基金明文规定由责任人偿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下面简称救助基金)就是指依法筹集,用以垫付机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者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一部分或是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这是一种公益性的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在于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者不能按交强险机制和侵权人获得赔偿时,能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性抢救或是适当赔偿。以上就是道路救援基金谁来偿还相关内容。
救助基金的来源有哪些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下面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资金;
2、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3、依法向机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4、救助基金孳息;
5、地方政府按照规定安排的财政临时补助;
6、社会捐款;
7、其余资金。
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条件有哪些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交强险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是明文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是管理人需要参加的一种保险。交强险有一个责任限额,即保险公司对同一次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金额。如果受害人的抢救费用超过了这个限额,就可以申请道路救助基金垫付超出一部分;
2、肇事机动车辆未参加交强险的:如果肇事机动车辆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购买交强险,就不能享受交强险的赔偿,也就给受害者带来了损失。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可以申请道路救助基金垫付一部分或是全部抢救费用;
3、机动车辆肇事后逃逸的:如果肇事机动车在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没有履行报警、协助等义务,就构成了肇事逃逸。肇事逃逸不仅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也是对受害者不负责任的表现。为了避免受害者因为无法找到肇事方而无法得到赔偿,可以申请道路救助基金垫付一部分或是全部抢救费用。
本文主要写的是道路救援基金谁来偿还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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