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远洋集团(03377.HK)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现状,将于1月18日至1月20日召开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H18远洋1”)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包括调整兑付方案在内的议案。
“H18远洋01”于2018年8月发行,2023年8月2日到期,债券首次展期前余额为20亿元。到期前夕远洋集团调整了兑付方案,原本应该一次性支付的本金,调整为2023年9月2日、2023年10月2日、2023年11月2日、2023年12月2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5月2日、2024年8月2日分别兑付10%、5%、5%、5%、5%、5%、65%的本金。
顺利支付两笔本金和利息之后,在第三期款项支付前的2023年11月7日,远洋方面再次宣布调整兑付事项。据远洋方面2023年11月20日的公告,应该于2023年11月2日和2023年12月2日支付的合计约10%(2亿元)的兑付款项,延期至2024年1月20日支付。
当前余额17亿元。新的兑付方案显示,远洋控制将先于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宽限至2024年1月20日的应付未付本金(合计面额2亿元),再对剩余15亿元本金进行展期。
剩余本金(合计面额15亿元)兑付时间调整为自2025年3月2日起至2026年6月2日。自2025年3月起,本期债券剩余本金兑付金额开始分期兑付。
利息方面,新的兑付方案显示,本期债券的付息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基准日”),债券存续期间原有票面利率维持不变(按照年化利率4%计息),不计复利。
具体利息兑付安排如下:
1、本期债券发行本金总额10%(合计面额2亿元)的应付未付本金的计息与付息:截至对应兑付日(不含)的应计未付利息随该期应支付的本金同时支付,即利随本清。
2、本期债券剩余本金(合计面额15亿元)的计息与付息:(1)截至基准日应计利息:本期债券剩余本金(合计面额15亿元)自2023年8月2日至基准日(不含)的应计利息,于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2)基准日后新增利息:自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1日产生的利息(需扣除因分期偿付本金时已经获得支付的利息)将于2025年12月2日支付。
此外,远洋控股还计划修订宽限期的时间,给予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日连续30个交易日的宽限期。此前,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宽限期时间为15个自然日的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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