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辞退只发45元工资,公司出示离职申请书和无异议证明】近日,河南郑州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一名员工称自己只上班了10天就被辞退,最后只发了45元工资。公司方出示员工签的离职申请书和对工资无异议的证明,但员工表示这些不是自愿写的,存在胁迫之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表示,若员工在被人胁迫下写的离职申请书是无效的,但需要拿出被胁迫的证明。
该员工在河南郑州同盈网络科技公司工作,上班10天后突然被通知辞退,仅收到45元工资。公司提供的离职申请书和工资无异议证明被员工质疑,称这些是在胁迫下签署的。员工展示了聊天截图,证明自己实际上班已满10天。律师指出,按法律规定,员工入职第一天起即开始计算工资。公司方面则表示,上班前三天是试岗,不计薪资。
合同中的一条条款被律师认定为“霸王条款”,侵犯了劳动者权益。员工表示,离职申请书是在领导要求下写的,并非自愿。员工还在一份“对计算工资方式无异议”的证明上签字。公司负责人坚称,工资是按合同支付的,已经很合适。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公司向员工补发了1000多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表示,若员工在胁迫下签署的离职申请书无效,但需提供胁迫证明。工作天数应从上班第一天开始计算。劳动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公司应提前告知,若员工知情自愿签订则生效,否则合同失公允。员工与公司有劳动纠纷,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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