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丽热巴因蒋某某未履行致歉义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判决书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判决结果显示,蒋某某需赔偿迪丽热巴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150元。】
天眼查显示:在近期的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中,知名演员迪丽热巴因对方未履行致歉义务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经对此案件的判决书主要内容进行了公告。根据公告内容,被告蒋某某使用其微博账号发布了针对迪丽热巴的不当评论,这些评论语言粗俗,含有明显的丑化和贬低之意,充斥着谩骂和人身攻击,超出了言论自由和正常评论的合理边界,因此被判定为侵犯了迪丽热巴的名誉权。
在此案件中,法院的判决要求蒋某某在其微博账号上刊登致歉声明,并向迪丽热巴支付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150元。
迪丽热巴黑粉拒不道歉被强执:赔偿损失8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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