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小心甜蜜陷阱!团伙通过“一束花”诈骗122万余元

访客 2023-12-16 12:12:17 85933 抢沙发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李莹莹 朱博文

通过购买引流微信和使用聊天话术,冒充妙龄女子和“男粉”聊天培养感情,再以过生日、过节等理由,要求对方到指定的网上花店购买鲜花送给自己……利用这小小的“一束鲜花”,该诈骗团伙一年间诈骗金额达122余万元。

前不久,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检察院对滕某某等13人诈骗案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云梦县法院于近日以诈骗罪判处滕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邱某某等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

网恋女友过生日要求送花

2022年11月,小志在某视频网站上偶然刷到一个美女的视频,随即根据视频下面的微信号添加了对方为好友,该女子自称名叫“丽丽”,是浙江金华人,目前在宁波做一名服装设计师。

“昨天休息得怎么样““你吃饭了吗?工作不要太辛苦哦”“虽然我不在你的身边,但千山万水挡不住我对你的牵挂”……

在这些柔声问候和甜言蜜语中,小志逐渐有了恋爱的感觉。一周后,丽丽突然对小志说,明天是她的生日,希望可以收到鲜花祝福。

“我不要红包,红包太俗气了,我就想收到你送的鲜花祝福。”“长这么大还没有人送过我玫瑰花呢,希望你能成为第一个送我花的人。”小志对丽丽的“生日愿望”欣然应允,为喜欢的女孩子买一束花既满足了对方的愿望,花费也并不高昂,简直是两全其美。

随后,丽丽给小志发来了自己的地址,还推送给了他一个名为“小可爱鲜花”的账号,并表示这个花店是闺蜜介绍的,离自己也很近,直接在这里订花就好了。

小志添加这个花店的账号后,花店老板给小志发来了各种鲜花的报价,从68元到1314元不等。

小志毫不犹豫地给这个账号转账数百元购买了一束鲜花,并留下丽丽发过来的地址,让花店老板在丽丽生日时直接给她送过去。

就在小志沉浸在爱情来临的美梦中时,收到鲜花的丽丽却对他越来越冷淡,后来更是将他拉黑。小志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但也无可奈何,只得作罢。

要花的“恋人”竟是五旬大叔

承办检察官介绍,小志所不知道的是,所谓的“丽丽”并不是一个女孩,“主角”竟是一个年逾五旬的大叔;“丽丽”也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诈骗团伙的网络化身。

2009年,滕某某在网络上卖衣服,但一直没赚到什么钱。2022年,滕某某偶然接触到了网络诈骗,于是他购买电脑、手机,干起了诈骗。

滕某某把自己包装成妙龄女性,在网络平台上通过视频吸引受害者添加微信,重点寻找男性受害者,先通过“打情骂俏”“卖萌撒娇”“贴心关怀”等手段,取得受害者的好感和信任,再向他们索要鲜花,实施诈骗。虽然每次诈骗得到的金额不多,但成功率很高。

在尝到甜头后,滕某某准备大干一场。他在云梦城区租下一间房子,再次购买了大量工作手机及电脑,并招聘了12名员工来实施诈骗。滕某某招聘的这12名员工,都是亲戚朋友介绍来的,其中有一对父子、三对夫妻,女性也只有这三人,其他均为男性。

与此同时,滕某某还以公司化的规范来管理员工,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2023年4月初,云梦警方经研判,发现在云梦城区某汽车装饰店的三楼,疑似有一个电诈窝点,随即进行侦查,于4月7日抓获诈骗主犯滕某某,其余12名成员也在其后一个多月内相继落网。

7月11日,云梦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云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该犯罪团伙为高效完成诈骗业务,分阶段、按批次实施诈骗,通常约半个月对受害人完成一轮“收割”。

团伙一年骗了122万余元

12月15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了该团伙的诈骗流程:第一步为“吸粉”,滕某某将购买的利用视频引流的微信账号分发给业务员,账号中的“男粉”人数一般为300人至500人,业务员使用该账号进行诈骗;第二步为“走流程”,业务员按照提前准备好的话术、文案,冒充成美女服装设计师跟该批次男粉聊天培养感情,每次聊天周期大概为一周;第三步为“收割”,时机成熟后,业务员就以要过生日、过节等为由,要求对方给自己送花,并将滕某某提前伪装好的花店老板微信推送给男粉,在收到转款后,通过淡化联系等方式删除或拉黑对方账号。以上便相当于完成了一轮“收割”,接着再进行下一轮男粉的培养、诈骗,以此循环往复。

“他们诈骗的目标,就是这一束束鲜花钱。而受骗者购买的鲜花,也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承办检察官表示,因为被骗的金额不多,更有部分人深感此事“不光彩”,因而这些受害者无一人报警,这也导致了以滕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持续作案一年后才案发。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证据时发现,滕某某用于接收诈骗资金的账户在2022年4月就有大量的交易记录,与其供述于2022年10月开始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不符,承办检察官与公安机关沟通,对该线索进行重点突破,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结合相关电子证据,查清该团伙全部诈骗犯罪事实。

“虽然一人只骗了几百元甚至几十元,但经调查核实,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以滕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以上述方式骗取他人财物高达122万余元。”承办检察官介绍。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该案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表示认罪认罚,积极退赔退赃,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9月11日,云梦县检察院以滕某某等13人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当地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涉案数额认定准确,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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