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典型案例:短婚期彩礼返还如何处理?】近日,最高法发布了一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短婚期彩礼返还问题,共同生活时间成为重要考量因素。在一起生活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刘某与朱某(女)2020年7月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9月登记结婚。刘某于结婚当月向朱某银行账户转账一笔80万元并附言为“彩礼”,转账一笔26万元并附言为“五金”。双方分别在不同省份的城市工作生活,后因筹备举办婚礼等事宜发生纠纷,于2020年11月协议离婚,婚姻关系存续不到三个月。
【法院审理:酌情返还80万元彩礼】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时依据习俗给付的钱物。在本案中,刘某支付的80万元明确注明为彩礼,而另外26万元虽然备注为“五金”,但也符合彩礼的一般认知。因此,这两笔款项均被认定为彩礼。
关于共同生活的问题,虽然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法院认为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形成稳定的共同生活。双方在离婚前短暂同居,但未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体和稳定的生活状态。考虑到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以及在离婚前有共同筹备婚礼、共同旅游等开销,法院酌情认定朱某应返还刘某80万元彩礼。
本案作为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旨在为类似彩礼纠纷提供参考。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平衡双方利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公众在涉及彩礼问题时,要充分了解法律规定,遵守公序良俗,避免因彩礼纠纷导致家庭矛盾和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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