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强奸女邻居未遂获刑 法院判刑1年6个月!4月23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强奸未遂案件作出判决。男子王某酒后进入女邻居李某某租住的房间,撩扯其睡裙并试图强行发生性关系。李某某惊醒后大声呼救,王某逃离现场。
法院公布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24年9月9日凌晨1时许,王某酒后进入李某某的房间,趁其熟睡之际撩扯其睡裙。李某某惊醒后质问王某并要求他离开,但王某将她推倒在床,欲强行发生性关系。因李某某大声呼救,王某逃离现场,回到自己租住的103室。
公安机关接李某某报警后于当日在王某暂住处将其抓获。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法院认为,王某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未果,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判决书还披露,王某案发时48岁,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山东,暂住上海市嘉定区。他曾有前科,2019年7月因嫖娼被处行政拘留10日;2024年7月因殴打他人被处罚款人民币200元;2024年9月9日因涉嫌强奸犯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0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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